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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城中心公幹時在停車場路過這台車,相機抽出來就開槍了,沒有看到車主,不曉得是不是個蓄落腮鬍的維京人。

bullhorn

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沒有機會騎機車了,曾經也擁過自己覺得帥帥的車。學生時代的阿兄需要買一部50cc的小綿羊代步往返於不遠不近的家裡和工作室之間,走outdoor路線的父親經我在一旁慫恿後改變主意進行升級,牽了一部帶有整流罩的RZR回家,顯然他不需要太多解釋就很能體會一個駕馭者對不同性能的感受,讓我們樂不可支。但才過不了 一周,我興高采烈買的全罩式賽車用樣式安全帽還來不及送交到阿兄手上,阿兄已經在隧道內犛田,傷勢頗重,到現在大腿骨裡還有十幾支過金屬探測門會嗶嗶叫的鋼釘。當時站在撞得歪七扭八的斷腿阿兄躺著的病床旁,我看到父親臉上露出無限懊悔的神情,對自己買這車的決定喃喃自責。

之後,那骨架有點歪歪的RZR就變成了我的座騎,買來的安全帽剛好自己戴,四處趴趴走了好一段時間。

現在為人父母之後,現在突然覺得要買一部標榜速度的機車給正值青少年的子女真是一件勇氣十足的偉大事蹟,為了要滿足子女喜好的內心其實盡是天人交戰和提心吊膽,父親當初做的選擇,我今天回想起來,實在有無限的佩服與感激。

很感激。

只是看到了一部很酷的歐豆麥,想起了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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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paul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